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工作部署  学习资料  学校动态  基层动态  工作展示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展示>>正文
学校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2023-03-03 16:28   宣传部、党政办公室

3月3日上午,学校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以及全国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学校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学校党委书记刘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朱海锋作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报告。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赵杰主持。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后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学校上下要厉兵秣马、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争闯拼实”的姿态,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

刘晓东围绕学校党委近期集中精力主抓的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从六个方面回顾总结了学校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提升政治领导力;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思想引领力;三是夯实党建根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发展凝聚力;五是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提升担当作为执行力;六是一体推进“三不腐”,提升反腐的震慑力。

刘晓东全面分析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剖析了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问题,就做好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察,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要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理论学习和运用,坚决筑牢意识形态阵地,持续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三要坚持以组织建设为基础,深入推进“一融双高”建设,全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效,持续做好援派帮扶工作,全面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四要坚持党管干部,精准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五要坚定不移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永葆自我革命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六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他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坚强领导下,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以建设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医科大学为目标,铆足劲头动起来、干起来、拼起来,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干三年、奋斗三年,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助力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朱海锋作了题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的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报告,总结了学校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就做好2023年工作提出六个方面要求。一是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强化政治监督,护航学校发展新征途;二是在贯通融合中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三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一体推进“三不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监督保证;四是持续纠治“四风”顽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充盈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五是坚守政治巡察定位,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六是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锻造堪当重任、担当有为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

赵杰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坚持严字当头,发扬斗争精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突出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坚持担当作为,切实增强紧迫感、危机感、使命感、责任感,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凝聚干事创业力量。他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一周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认真梳理问题、深刻开展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思想观念的大解放、能力本领的大提升、工作作风的大转变、斗争精神的大发扬,谋突破、抓落实,统筹做好学校教育、医疗各项事业发展,为助力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贡献大医力量。

学校党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干部,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党委宣传部

电话:0411-86110057  邮编:116044